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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瘾
总体概述
网络成瘾,又称网络成瘾综合症(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简称IAD),临床上是指由于患者对互联网络过度依赖而导致的一种心理异常症状以及伴随的一种生理性不适。
有台湾学者认为,网络成瘾是由于重复地使用网络而导致的一种慢性或周期性的着迷状态,并且带来难以抗拒的再度使用欲望,同时对上网带来的快感一直有生理及心理依赖。也就是说,因为网络的许多特质带给使用者许多快感,同时又因很容易重复获得这些愉悦的体验,使用者便在享受这些快感时渐渐失去了时间感,一方面逐渐对网络产生依赖,另一方面导致沉迷和上瘾。
国外学者Grohol认为,使用互联网的行为具有阶段性:第一阶段是成瘾阶段,新用户往往采用完全沉溺于其中的方式,来使自己适应新环境;第二阶段是觉醒阶段,用户开始减少互联网的使用;第三阶段是平衡阶段,此时用户进入了正常的互联网使用状态。他认为,那些被互联网“俘获”的人主要是不能顺利度过第一阶段,需要他人帮助进入第三阶段。而对于一个已经度过第一阶段并进入第三阶段的网络“老手”,也仍然有可能出现滥用,例如他想寻找更有吸引力的聊天室、新闻组或Web站点等。
网络成瘾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表现为对使用网络产生强烈欲望,突然停止或减少使用时出现烦躁、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
按照《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网络成瘾分为计算机网络游戏成瘾、网络成瘾、网络交友成瘾、网络信息收集成瘾、网络交易成瘾5类。标准明确了网络成瘾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网络成瘾
网络成瘾的概念也受到了不少学者的质疑。有些者认为,“成瘾”这一术语是指有机体对某种药物产生心理和生理上的依赖,是用于摄入某种化学物质或的行为,比如等,而网络用户对网络的着迷不同于对化学物质的依赖。也有人认为,网络成瘾是一种被心理学家和研究者夸大的说法,“他们把人们在网络上花很多时间看作是一种成瘾,然而,有些人在阅读、看电视和工作上也花很多时间,并因此忽略了家庭、友谊和社会活动,却没有人把这些行为称为成瘾。” 无论学术界如何争论,由于过度使用因特网而导致心理、社会功能受损这一行为已经存在,并严重影响到网民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甚至影响到整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生存和发展。
中国有关网络成瘾的相关
我国从1994年开始重视成瘾医学的研究和预防。除了网络成瘾,赌博成瘾、工作成瘾、购物成瘾、饮食成瘾、性成瘾、烟酒成瘾等都是成瘾疾病。网络成瘾的患者数量最多,其中,玩游戏成瘾中以沉迷于《征途》的人居多(由于cctv的广告),很多患者到了难以与真实世界区分的程度。
北京公安部门统计,青少年犯罪中76%的人都是网络成瘾患者。
《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确立,不仅为临床医学增加了新病种,还明确了网络成瘾患者应该由具有精神科的医疗单位收治,为这些患者得到科学有效治疗提供了途径。“网络成瘾是可以治疗的,一般治疗时间为3个月左右,80%的患者都可以通过治疗摆脱瘾病。”
据悉,这部由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将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报批国家卫生部后,在全国各大医院,特别是三甲医院精神科使用。届时,我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出台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国家。
中国首部《网络成瘾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玩游戏成瘾被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当然,很多症状都是精神病的一种,法律上只规定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犯罪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不等于犯罪免责。
业内人士建议慎贴精神病标签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网络成瘾诊断标准》中不仅为临床医学增加了新病种,还明确了网络成瘾患者应该由设有精神科的医疗单位收治,为这些患者得到科学有效治疗提供了途径。网友“季风”对此颇感困惑,如果真的觉得自己是“精神病”,是不是应该马上去看病?还是由相关的医疗部门强制要求去治病?
重生教育教育研究中心特聘教授许老师告诉本报记者,上网成瘾如果没有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后果,并没有影响到日常的工作和学习,没有出现烦躁易怒等戒断反应、和现实世界逐渐脱离变得害怕与人交往等情况,并且不是患者主动要求,是无需进行强制性治疗的。
“即使网友比照标准,发现自己符合其中的几项,但上网的行为并没有对生活产生大的影响,有谁会认为自己是‘精神病’从而去医院治疗呢?”许老师说,若标准没有后续的执行细则,对临床诊断来说除了增添了一个新的“神经病”病种之外,没有实际意义。
随着标准一起出台的还有一个治疗指南,如卫生部批准后,将会把标准到全国的医院,医生可以根据网瘾患者的具体表现对照标准进行诊断,在实践中还需经过观察临床治疗3至5年的时间去逐步完善标准,从而最终完成。
许老师多年从事帮助青少年戒除网瘾工作,他认为,网络成瘾被列入“精神病”范畴,这样的提法不科学,二者不能相提并论。一个人把虚拟世界中的情绪带到现实生活中,只能说明他分不清虚拟和现实生活,这是一种心理依赖,不能认定他们患上了精神病。“过度使用网络可能会引起精神障碍、心理障碍等,但不能笼统地归结为精神病。”
如果按照这个新的标准,很多青少年将被贴上“精神病患者”的标签。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如果从小就给他贴上这样一个标签,对青少年的心理矫正可能会产生自暴自弃的负面影响。从实践情况来看,少年儿童虽然很容易沉迷网络,但大部分孩子在宽松的、鼓励式的教育和正当的心理沟通引导下都能够恢复正常。
许老师解释,网络成瘾是一个概念,不能将网民因为上网成瘾而称为精神病。同时将所有网瘾患者看做“精神病”将会使这些人产生精神压力,他们很容易因此而患上其他心理疾病。 (
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游戏网络对某些人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习惯的好坏往往对一个人日后的生活有着影响,这期间牵涉到度的问题,任何事情,一经过度就有问题。当然,适量的网络生活,是需要的,合理的,你我其实不必惧怕因网络生活而得某某病。铺天盖地的网络文章,将我们正常的合理的网络生活当成是一种病态的生活方式,有点过,只要大家本着网络生活本是生活的一种方式这样一种心态,合理使用网络而不至于成天陷于其中,就可以了。
上网时间长≠网络成瘾
"并非喜欢上网、每天上网的时间很长,就是网络成瘾了。网络成瘾需要具备几大症状。"陶然说。
首先,出于非工作学习目的每天上网6小时以上,这是网络成瘾的一个时间标准。如果为了工作每天在网上逗留10个小时,这样不能算是网络成瘾。
其次,这种上网状态持续了三个月以上,才能构成网络成瘾的病程标准。陶然说,暑假里一些孩子连续上了两个月的网,但是开学之后他能够把心收回来、走了出来,这就不能算是网络成瘾。有些孩子暑假结束后仍然走不出来,整个状态一直持续超过3个月,就有可能是网络成瘾,恩施青少年网瘾戒除中心 预约电话: 。
第三,社会功能即学习、工作和交往的能力因长期上网而受损。 让您全面了解恩施青少年网瘾戒除中心的信息,欢迎来电洽谈。
陶然说,长期沉迷于网络可能导致对自己的学业及工作前途感到悲观、自我评价过低、情绪低落、做事情没有兴趣、愉快感下降、与人交流过少甚至害怕与人交往,这就是网络成瘾;而如果社会功能并没有受损,就不能算是网络成瘾。
另外,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者冲动感,对网络产生心理依赖;如果减少或者停止上网时就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怒、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这是诊断其为网络成瘾的必备标准。
业界:标准的好坏,关键在于人们对它的认识和运用
心理咨询专家许老师雄认为:制定《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好坏,关键在于人们对它的认识和运用。他指出,人们先要有正确的认识。网络成瘾所致的精神疾病,并非不懂得精神医学的人们所理解的“精神病”、“神经病”。
不是上网时间长就得了精神疾病,还要有具体的诊断标准,例如:具体症状、病程、严重程度、社会功能、戒断反应等。
许老师认为,如果“网瘾”列为精神疾病范围这件事能引起“准网瘾者”的自觉和全社会对“网瘾者”的关心,这就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对于部分不必要经常上网的人,如果上网时间开始增多了,就可以因此得到提醒:噢!上网是有可能成瘾,并有可能发展成为精神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