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身体前半部被卷入公交车底部不幸遇难,广州交警寻找目击证人
来源:南方都市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花园酒店对出路段
南都讯 记者顾慧敏 陈杰生 10月31日上午7时23分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花园酒店对出路段东往西方向,一220路公交车与一共享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男子死亡。据悉,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环卫工:死者身旁共享单车的把手上还挂着早餐
据环市东路花园酒店路段一环卫工人介绍,31日早上7时30分,她看到一名男子倒在马路中央,身体前半部被卷入公交车底部,在身旁的共享单车把手上,还挂着未吃完的早餐。
“我们是7点半开始上班,当时一过来这边,(现场)已经围了很多人,也拉了警戒线。”她称。
记者从广州交警处获悉,该男子经抢救无效身亡,目前交警部门正对事件作进一步处理。
在事发现场旁一报刊亭一侧的外墙上,南都记者看到交警部门张贴的一张寻目击证人公告。公告上称,2017年10月31日7时23分许,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花园酒店对出路段东往西方向,一220路公交车与一共享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寻找目击证人”。公告落款为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大队,时间为10月31日。最新动态,尽在男子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身体前半部被卷入公交车底部不幸遇难,广州交警寻找目击证人之中。
涉事共享单车企业:正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对于该起事故,涉事的220路公交车所属的广州三汽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事故仍在等待警方的调查处理。
涉事共享单车的相关负责人称,事故发生后他们已第一时间派出团队前往现场处理相关事宜。此外,该公司针对每位正常开锁骑行的用户,都提前购有人身意外险,公司会与遇难者家属及时联系,保持沟通。此次事件发生后,他们也与广州交管部门第一时间取得联系,并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
律师:具体责任认定需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
广州保典律师事务所廖建勋律师对这起事故分析后认为,骑车人在机动车道骑行是有违交通法的,但该起交通事故中具体的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仍需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认定公交司机需承担责任,则公交公司应做出相应赔偿。如认定骑车人有一定的责任比例,那么需要明确单车本身对骑车人的影响。如骑车人的意外是由单车本身的缺陷造成,则单车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如果车辆本身没有问题,他认为,单车公司在事故中是没有责任的。
提醒
骑行共享单车需遵守交通法规
近年来,共享单车受到城市市民喜爱的同时,也出现了骑行共享单车出现意外事故的个别情况,骑行安全的问题引人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共享单车属于非机动车,行驶时需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多项规定,比如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