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连载(二)
来源:合肥晚报
来源:芜湖新闻网—大江一、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执行(附表)。新闻动态:企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连载(二),尽在直销网。
二、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建立个人账户(1996年1月1日)前的缴费年限及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
三、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
依据劳社秘〔2004〕193号文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费为8个月生前基本养老金,丧葬费2000元。
四、企业参保人员的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的相关标准?
依据劳社秘〔2004〕193号文、皖人社秘〔2013〕14号文规定,企业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困难补助按8个月生前最后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对缴费不足12个月但超过8个月的,按其实际缴费月数的平均缴费基数计算;缴费不足8个月的按其实际缴费月数的平均缴费基数计算,一次性困难补助按其实际缴费月数计发,丧葬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