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9月15日晚上7点30分许,海宁市袁花镇红晓村500余名群众,聚集在浙江晶科能源公司门前,就环境污染问题讨要说法的群体性事件,海宁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昨天,海宁市政府再次对事件的进展进行了通报。
晶科能源环保违规行为被处理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污泥受雨淋污染河道,造成河水氟化物含量严重超标致鱼死亡,海宁市环保局对此依法作出处理:
1、 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成企业对产生废气废水的生产工序实施停产整治。
2、责成企业按照环保要求扩建规范的固废堆放场所,防止再次发生污泥流失,造成二次污染。扩建应急池,梳理完善雨污管网系统。今日视点尽在浙江海宁群体事件续:晶科公司将受处罚。同时,对调查中发现的废气治理方面的问题,责成企业对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3、由当地镇政府(袁花镇)组织污染责任企业对已受污染的河道进行疏浚,将受污染的河水抽入污水管网处理。
4、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增加环境监测频次,强化公众参与,建立环保监督员队伍,参与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
20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另外,海宁市政府还通报了与该群体性事件相关的另外一事。
9月16日下午3时28分,海宁市公安局接到报警:有电视台记者到浙江晶科能源公司采访,采访设备被拿走引起纠纷。接警后,该局立即指令袁花派出所警力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16日下午3时许,浙江电视台钱江都市频道新闻部张俊、赵挺等两名记者到浙江晶科能源公司门卫室,与室内该公司职员交涉欲进入采访。该公司职员以公司规定不接受采访为由阻止两名记者进入,并让两名记者有事找政府采访。
两名记者一边持摄像机拍摄,一边进入公司大门里面。该公司3名职员将1名记者肩扛摄像机夺下,带至公司门卫室将摄像机砸毁,摄像机内磁带被取出扯乱。
17日上午,浙江晶科能源公司3名职员因涉嫌故意毁坏公司财物罪,被海宁市公安局刑拘。
截至9月18日,海宁市公安局已对20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10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刑拘、3人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被刑拘,7人因盗窃和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其余违法犯罪嫌疑人海宁市公安局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