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9月2日新华社发布《直销管理条例》已经一个多月了。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以直销为生的人们正在为自己会不会“下岗”担忧,全国几千家直销企业也在犹豫到底是内部转型继续做直销,还是外部转型转换销售模式。
就在企业与直销员游移不定,不知如何做决定的时候,销售方面的专家和媒体们也在直销这一颇多“是非”的关键词而议论不休。
尽管离《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12月1日还有一个多月了,但关于这一条例所形成的市场效应还将在这个日子之前受到另一个条例的影响。那就是就在本期报道刊出的10天之后,11月1日,《禁止直销条例》将正式实施。新闻动态:11月1日 选择留下的企业必须面对审判 ,尽在直销网。
也就在这一天,你的销售是直销还是直销,是合法还是非法的,就会有一个明确的判断。当然,这也不是第一次出现判断标准,关于直销和直销的判断与治理是由来已久的。关于此,我们整理了已公布的相关文件,这里暂且不谈,因为这次尤其不同,似乎有判决的意味,而操作性尤其直明。
11月1日,直销巨头们将要迎来又一个宣判日。去还是留,将成为全国几千家直销企业必须做出的生死抉择。“罪与非罪”也成为选择留下的企业必须面对的审判。
其实,这个日期早就应该来了。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三年内需要开放直销领域。也就是说,在2004年的12月,我国的直销行业就应该与国际上的直销业接轨。也就在那个时候,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直销法来承认这个行业的法律地位。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个法规一直拖延到今年的9月份才浮出水面。
而且,和从业人员企盼的“让法律为自己正名”的愿望相反,《直销管理条例》恰恰否认了直销多年来的模式。“时间延迟其实也没多大关系,但这个条例的很多措施都让我们没法做下去。”在某大型外资直销公司工作的陆先生在刚看到条例的时候显然不是很乐观。
一位在大学教法律的讲师认为,新的直销条例有两把尖刀足以让这个行业面临“血的洗礼”:一是否定以团体计酬为核心的多层次直销,二是建立以高额注册资本、高额保证金、直销员认证制度和直销企业信息披露为主要内容的认证体制。
直销要成鸡肋?
直销分成两种,一种是只通过一个环节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单层次的直销,一种是通过多个环诓拍艽莸较颜叩亩嗖愦沃毕:笳叩闹匾卣魇峭哦蛹瞥辏聪孪叩睦蠡嵊幸徊糠质粲谀恪?lt;/P>
《直销管理条例》中最核心的条款就是对后一种直销方式的否定。
“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引自《直销管理条例》)
“下列行为,属于直销行为……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引自《